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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到庭 仪陇县法院依法逮捕取保候审人

发布时间:2012-01-01  来源:公众传媒/china public news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日前,仪陇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取保候审后不按时到庭参加庭审的仪陇县大仪人陈某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对其实施逮捕。
 
2011年,陈某等五人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其中陈某等二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后依法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院定于2011年12月21日9时开庭审理此案,按规定,法院在开庭审理三日前就向各被告人发放了开庭传票,并提醒取保候审被告人要准时到庭,路途遥远的取保候审被告人需提前一天到达,确保能按时开庭审理。但12月21日当天,已经过了确定的开庭时间,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陈某一直未出现。当时法院合议庭、检察院公诉人、辩护人、另外四名被告人及数十旁听群众均在审判大厅内等候。当承办法官与其电话联系时,陈某态度傲慢,并在10点钟才姗姗到庭。
 
  因取保候审被告人陈某不按照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到庭,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及损耗司法资源,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对其实施逮捕。此案已延期审理。(投稿人:王兵 杨玉娟)

公众传媒责任编辑: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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